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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会纪要

发布时间:2011-09-02浏览次数:66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0年3月6日

2010年3月6日,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召开就业工作交流会,学院主管领导车副书记及各系部党总支书记、2010、2011届毕业班辅导员参加了会议,就就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和研究,现将相关就业工作决议纪要如下:
 
    一、各系要迅速统计汇总2010届毕业生就业状况,掌握毕业生信息,为完成学院布置的就业工作目标而努力。
 
    二、毕业生继续实行就业诚信承诺制,2011届毕业生在就业应聘中,首先要填写《诚信就业承诺书》,并将《诚信就业承诺书》在自荐材料的显要位置提交招聘单位才能参加应聘。
 
    三、各系要做好2011届毕业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在三月二十日前将2011届毕业生信息交招就处。
 
    四、招生就业处、各系(部)要认真做好2011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工作,拟于3、4月份由招就处和各系(部)分别组织召开2011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告会。
 
    五、会议对毕业生违约做出明确界定:凡向招聘单位递交了自荐书,参加了应聘,用人单位同意签订就业协议或已达成就业意向,事后本人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就业协议;已签了就业协议或已达成就业意向,事后又不愿意到该单位就业者均视为违约。
 
    六、违约学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取得用人单位的退函。对在办理违约手续中无理取闹,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学院予以严肃处理。会议对违约学生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详细内容另行文。
 
    七、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对招聘学生户口关系必须从学校转出方能落户的要求,毕业生入学前未能将户口关系及时转到学院的,招就处会同保卫处协调解决学生的户口签转问题。
 
    八、毕业生顶岗实习离校手续办理条件如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已办理了就业录用证明函件的学生,须有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要求毕业生顶岗实习的函件(原则上项目部的顶岗实习函件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2、毕业生本人申请,所在系书记、辅导员签字登记备案;
    3、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无就业证明而要求顶岗实习的学生,在离校前各系应签订自主择业登记表;
    4、毕业生持以上材料到招就处领取离校手续单,按程序办理离校。
    5、用人单位招聘后集中派出顶岗实习的学生,由招就处统一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系部要登记备案。
    6、毕业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受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实习学生不得擅自离岗,对不辞而别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7、顶岗实习结束或实习期间被单位退回的学生,应及时返校到招生就业处报到,由招生就业处通知各系部,安排参加正常教学。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毕业生改派规定及办理办法
    1、省教育厅改派的规定:
    ⑴应届毕业生办理了《报到证》,如需调整改派须在两个月之后方可申请办理;
    ⑵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一年(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日期为起始时间),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⑶毕业生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协议(报到证地址为当地人事部或人才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报到证的,改派期限为两年。
    2、改派必备的相关材料:
    ⑴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原单位退函或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文件,应盖有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⑵没有就业单位的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的,不需此函;
    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即新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应盖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⑷毕业生本人的申请(毕业时没有就业单位的不用申请),即毕业生本人对改派理由的申述文件,应由毕业生原所在系(部)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同意;
    ⑸原报到证,如报到证丢失,应先申请补办,然后再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⑹如材料齐全,可委托代办。
 
    十、各系与招生就业处配合,共同联系就业单位,做好用人单位走访及毕业生反馈工作。
 
    十一、招就处和各系应积极收集顶岗实习学生和毕业生在生产一线的先进模范事迹、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成效、所获荣誉及家长反馈信息等。
 
    十二、2011届个别毕业生需提前领取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就业协议的由系部书记、辅导员签字备案后到招就处领取。
 
 
抄送:车副书记,各专业系,存档。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招生就业处            

2010年3月6日印发